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龚鑫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职称制度改革创新,支持人才飞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大“人才飞地”建设,为我市引才瓶颈指出一条创新道路,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历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要求,非河南省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省外分公司人员可按照以下途径申报职称:
一、关于委托评审问题
非河南省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河南省高级职称评审,需提交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我省不具有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省外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二、关于省外分公司人员申报问题
河南省内注册的公司在省外开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河南省各级别职称评审,也可以经省人社厅职改办委托参加省外评审。参加我省评审的申报人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我市“飞地”科研人员如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我们联系,因地市没有自主制定职称评审政策的权限,我们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感谢您对新乡人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人社局专技科 369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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