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程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低空经济,以人才培训为基础促进产业培育”的提案收悉,提案内容非常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安全健康发展。近年来,在政策精准供给、市场需求释放、技术迭代突破、产业链群集聚的协同驱动下,我国低空经济从概念走向现实,从区域探索走向全国布局,不断开辟出一条高质量发展新赛道。新乡市高度重视低空经济发展,多措并举促进无人机驾驶员等低空经济相关技能人才培养,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基本情况
新乡市重视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养,不断健全政策机制。出台《新乡市2025年度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将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养纳入我市“技能河南”建设专项,锚定构建低空经济产业生态目标,大力开展无人机操控、维护维修、数据处理等技能培训。引导支持我市技工院校开设了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等专业,引导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职业院校、评价机构开展无人机相关技能人才培训评价工作,我市现有无人机驾驶员职业(工种)4家培训机构、2家评价机构,1家“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近两年新增无人机驾驶员技能人才1223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04人,较好满足了市场需要。
二、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育主要措施
针对您提出的提案意见,市人社局立足工作职能,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充分发挥高职院校、技工院校等学校学科优势、育人功能,通过校企联合开设订单班、委托班、学徒班、工匠班,共建教学、科研、生产一体化实践基地,构建“入学即入岗、专业即产业、毕业即就业”的人才自主培养模式,推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一体化发展。新乡市鸿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神州通用航空集团、红旗区职教中心在新乡市金融会客厅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神州通航科技(新乡)有限公司,打造低空经济教育培训孵化服务平台。河南空域联数据管理有限公司与新乡工程学院举行校企合作协议签约授牌仪式,空域联公司获颁新乡工程学院“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标志着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无人机领域技术的研究开发、教育推广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辉县市高级技工学校与新乡鑫淼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举行校企合作签约授牌仪式,在无人机技术服务等领域人才培养迈出关键一步,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通过深化校企合作,高校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企业则能借助高校的科研力量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有效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使得科研成果能够更快地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实现以赛促训。出台《新乡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为引领,市级竞赛为主体,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基础的竞赛体系,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在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中,我市选手荣获无人机装调检修工金牌,是河南省第一块无人机赛项金牌。在第一届全国人工智能应用技术技能大赛中,我市在无人机装调获一等奖,是河南省在国赛无人机技能大赛第一个一等奖;在2023年振兴杯河南省选拔赛,无人机装调检修工三等奖。
(三)健全激励机制,落实补贴政策。一是职业培训补贴。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二是技能评价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经纳入年度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免费评价,对同一职业(工种)同一技能等级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工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三是项目建设补贴。对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省财政给予每个项目奖补资金120万元。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财政给予每个项目奖补资金20万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结合您的提案,我局将瞄准无人机物流、低空智联网、通用航空服务等前沿领域,积极探索“产教融合、赛事驱动、政策护航”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支持无人机企业申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大规模高质量开展无人机技术等技能人才培养,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智力活水”。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推进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025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人社局职建科 302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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