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马钰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新型劳动力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建议收悉。建议内容非常好,技能人才是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新乡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基本情况
202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在省人社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乡市坚决扛牢“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政治责任,紧盯目标任务,主动加压奋进,创新开展工作,技能培训、评价取证成效突出。2021年以来,累计完成各类培训84.14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57.4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4.38万人,拨付各类补贴资金15992.74万元。目前我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2.76%。推行“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模式,对在国家级、省级大赛中屡获佳绩的500余名竞赛获奖选手等优秀高技能人才发放了398万元的奖励资金。持续加大高技能人才申报省政府、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推荐力度,近年来已推荐享受国务院津贴8人、省政府津贴5人。培养出全国技术能手17人、中原技能大师3人、中原大工匠6人、中原技能领军人才2人、河南省技术能手249人,评选出牧野大工匠9人,牧野工匠92人,遴选培育“牧野大工匠”21人,为新乡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新型劳动力培育主要举措
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社局牵头,会同科技、教育等部门进行了研讨,根据工作职能,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体系,组织基层劳动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我局立足职能,2024年印发了《开展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十个专项”实施方案》《新乡市2024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稳规模优结构增实效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将“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专项”和“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专项”列入年度重点工作,鼓励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培训机构结合市场需求和培训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地开设中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育婴师、保育员、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电子商务师、电工、焊工等更多适应农民技能就业的专业,提升基层劳动力就业技能,以技能保就业、促增收。近年来,我局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大力建设完善新乡市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就业直播间7个、智慧就业服务大厅1个、县级公益性零工市场17个、零工微市场204个、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试点)21个、乡村振兴人才服务站42个,打造出技能培训“十五分钟服务圈”并组织实施“技能培训+考试取证+进厂就业”的“一站式”培训。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约2.8万人次,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约4万人次,评价取证约3.2万人次,培训后实现就业约2.1万人次,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走在全省前列。
(二)加大扶持,落实高端技能人才激励措施。2023年8月,新乡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新乡市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强化技能价值导向,引导企业健全培养、使用、评价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原则上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收入增幅。将数字技能人才纳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范围,出台年度工作方案,紧扣数字行业发展,依托行业现状,夯实技能基础,加大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等新职业和数字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推动新乡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培养出德育和技能双优、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积极开展高端人才引育工作,充分发挥新乡市科教资源优势,立足“重在培养、强化引进”的思路,以省“中原英才计划”为依托,大力培育科技人才,激发我市各用人主体引才育才积极性,目前,新乡市共培育中原科技领军人才26人。坚持以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以人才为技术支撑,开展联合攻关,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培养创新型人才,目前全市共组建国际联合实验室29家、中原学者工作站8家。
(三)立足产业,优化技工院校专业布局。聚焦我市8大产业集群、17条重点产业链对技能人才的需要,鼓励支持技工院校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体系。我市技工院校主要开设了信息技术、粮油食品(河南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特色专业,被人社部授予2022年度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烹饪(长垣厨师成功创建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电工、汽车维修、育婴、中式面点、餐厅服务、电子商务、茶艺、幼儿教育、纺丝工艺、网络技术应用、化工分析与检验等专业,基本覆盖我市现代化产业主要领域。技工院校加强与中铁隧道、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豫北转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宇通集团、新飞电器、华兰生物、白鹭化纤、河南二建集团等全国500余家著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校企合作关系。共建订单(冠名)班260余个,顶岗实习合作企业2000余个,全面实现校企深度融合,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率每年达97%左右。
(四)拓宽渠道,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全力做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调动各类院校参与技能评价的积极性,稳慎开展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入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备案工作。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与技能等级贯通衔接。大力推动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以持证助增收。引导企业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在重点企业试点推行新“八级工”制,完善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推动职业技能评价与使用、待遇相衔接,与终身职业培训制度相适应。
(五)强化保障,完善技能人才引才留才稳才机制。通过中国·河南招 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和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引进高技能人才。引导鼓励企业以岗位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建立余缺调剂机制,推动建设高技能人才产业联盟,引导规范共享用工。开展高技能人才评审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落实生活补贴等政策待遇。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优秀高技能人才奖励。世赛获奖者、国赛金牌获得者纳入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 可适用人才编制政策,按规定办理入编入岗手续。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奖励资金398万元。2024年我市2名高技能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另有2名高技能人才入选省厅推荐的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名单。已对57名高技能人才按规定落实了生活补贴,吸引高素质技能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驱动力。
(六)落实政策,健全“新型劳动力”养老保障水平。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按照全省统一的计发办法核定养老金,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退休年龄的早晚是影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主要因素,企业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才能维护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合法权益。历年来,我市严格按照省人社厅下发文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待资金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政策。单位和职工个人定期按比例缴纳企业年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年金待遇;有条件的职工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每年定期缴纳个人养老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个人养老金待遇。基本养老金作为职工退休生活的法定托底保障,与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共同构成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三者协同增效,才能有效提高职工养老保障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围绕“产业兴市”、“制造强市”等建设目标,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等行动计划,加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技能、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技能人才支撑,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推进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2025年7月2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人社局职建科 302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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