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流程:档案的接收
一、服务对象:自然人(高校毕业生、流动人才)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1号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人才档案综合服务1号、2号窗口。
四、联系人:畅鑫
五、联系电话:0373-3072189
六、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建设。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十一、受理条件:申请档案接收的人员需有本地户口或在本地有工作单位。
十二、申请材料:档案转递单、档案材料清单(可告知承诺,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告知承诺书。
十三、办理流程:
审查标准:1、本人身份证; 2、非新乡市户口人员需提供与新乡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办理结果:接收其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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