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流程:经济裁员备案(2025年1月更新)
一、服务对象:企业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市民中心二楼126、127、128号人社局窗口
四、联系人:赵奎花、申翊洁
五、联系电话:0373-3696656
六、法定办理时限:未规定
七、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受理当场办结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一、受理条件:无特殊受理条件。
十二、申请材料: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
十三、办理流程:窗口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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