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劳人仲案〔2026〕066号开庭公告
新乡慈济中医院:
本委已受理尚慧敏诉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卫滨劳人仲案字〔2026〕066号),申请人尚慧敏的仲裁请求如下: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11月至2026年1月的工资16173.47元。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在新乡市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新乡市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