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劳人仲案字〔2026〕063号开庭公告
新乡市卫滨区酒别重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本委已受理靳守恒诉你单位工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金劳动争议一案(卫滨劳人仲案字〔2026〕063号),申请人靳守恒的仲裁请求如下: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的工资人民币7000元及2025年9月1日至9月3日的工资人民币699元;二、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3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7000元;三、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7000元。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15时00分在新乡市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新乡市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