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劳人仲案字〔2025〕590号开庭公告
公告
新乡市逗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俊峰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红劳人仲案字〔2025〕590号),申请人王俊峰的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25年4月13日至2025年8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裁决支付2025年7月工资2714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7月31日双倍工资差额7477.30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500元。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5月21日上午9时在新乡市红旗区饮马口东南角联通大楼裙楼三楼红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新乡市红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7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