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劳人仲案字〔2025〕256-1号、256-2号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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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已受理 王雨龙、冷孟财 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牧劳人仲案字〔2025〕256-1号、256-2号),申请人王雨龙的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7507元;2、裁决被申请人因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17474.50元;3、确认2025年11月23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4、被申请人应支付经济补偿金3200元。申请人冷孟财的仲裁请求如下: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9303.70元;2、裁决被申请人因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13173.60元;3、确认2025年11月23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4、被申请人应支付经济补偿金3200元。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根据有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证据材料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本委定于2026年2月3日上午9时在牧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学院路牧野区政府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新乡市牧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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