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现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一、河南省海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河南省海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4KKT3G;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尚德路6号1号楼**单元**号;法定代表人:王超。
2025年8月22日,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河南省海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该公司拖欠81名劳动者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劳动报酬353.7万元。2025年10月23日,新乡市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2025年12月19日,新乡市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将河南省海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其王超(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2026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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