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综合监督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防止“四风”隐身变异、反弹回潮,确保节日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开展节前教育,提前打好节前廉政“预防针”,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免疫力”。
二、各单位要聚焦以下问题开展自查自纠:1、违规兴建、装修楼堂馆所、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2、违规公款吃喝、接受或用公款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或“私车公养”;4、公款旅游;5、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6、违规收送礼品礼金;7、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8、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9、违规出入私人会所;10、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11、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代金券、土特产;12、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13、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1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5、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市纪委和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将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于各单位没有自查出来的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除对当事人通报曝光外,还将“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并将自查出的问题线索报送至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 媛 电 话: 3696625
邮 箱:pzrsjjjz@163.com
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