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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社局关于确定培育第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通知
责任单位: 发布日期: 2015-07-15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新人社法制【2015】6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乡市人社系统2015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人社法制〔2015〕4号)要求和近两年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现确定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卫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牧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牧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凤泉区劳动监察大队等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第一批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被确定为示范点的单位要按照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完善措施,总结经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没有申报示范点的单位要加紧谋划,积极进行申报。市局将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建立动态工作督导体系等方式,促进全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创经验、出成效,提升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各单位请于7月5日前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电话报市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3696600 电子邮箱:xxszcfgk@163.com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