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乡市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积极履行工会职责,推动落实“三书一公布”制度,维护职工队伍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了工会在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建立《职工法律服务志愿者管理办法》《工会法律服务补贴经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经费保障、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流程。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招募法律志愿者,定期开展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壮大充实调解员队伍。开设12351热线电话,设立律师接待日,接受职工信访,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对来访者提出专业指导。
二是创新工会调解机制。建立“三书一公布”制度,即《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见书》《劳动法律监督告知书》《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和社会公布制度,形成多方联动、多元化解、合力惩戒的新机制。依托“三书一公布”制度,坚持将纠纷尽量解决在前端,80%的劳动纠纷在发书之后进行调解这一环节得到了顺利解决,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投入50万元建立“三书一公布”网络平台,开通网上职工权益受理、网上信访互动平台,通过平台提交权益维护、困难求助等各类诉求,调解中心第一时间受理、及时协调解决。
三是拓展开展法律援助。在积极解决职工劳动争议诉求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一调二查三援助”的工作机制,在受理劳动争议后,坚持调解先行,对问题纠纷优先适用调解程序;对企业拒不改正劳动违法行为的情况,由劳动监察部门及时进行查处;对案情较为复杂的情况,工会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并由诉求职工对处理结果进行评判。建立劳动争议调裁诉对接机制,全面贯通、有效提升工会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处,进一步减少仲裁等审判机构诉累。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累计受理调解案件600余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