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9时,新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准时公开开庭审理蒲某某诉山东某电力公司、新乡某发电公司、山东某劳务派遣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件。与往日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活动迎来了几名特殊的旁听者,他们是来自局机关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此次庭审,是《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旁听仲裁庭审制度的通知》(新人社办〔2022〕60号)印发后,开展的首个旁听仲裁庭审活动。
庭审过程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执一词,仲裁庭恰当把控审理环节,敏锐捕捉争议焦点,通过各方陈述、申辩、举证、质证,当庭查明了案件事实,经仲裁庭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和释法说理,申、被各方最终在庭审结束时握手言和,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由山东某电力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蒲某某工伤待遇调解款8万元,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效果。参加此次旁听活动的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旁听这次庭审,对劳动争议案件、劳动法规政策有了更深地认识,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更加坚定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决心。同时旁听庭审活动的开展,对仲裁员的办案能力及办案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动旁听仲裁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将进一步增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