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 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办函 〔2020〕155 号),开展好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省人社厅下达我市“百日攻坚”培训任务 4.9 万人次,其中 2.4万人以工代训补贴、1 万人次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0.6 万人次 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0.8 万人创业培训、0.1 万人以上新签约企 业新型学徒制培养、5 家以上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5000 万 元以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专 账资金拨付、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任务完成 100%(任务分解见附 件 1)。
二、活动时间 从 2020 年 8 月 15 日至 11 月 22 日,共 100 天。
三、重点工作
(一)完成 2.4 万人以工代训补贴 全面落实“1+3”以工代训政策,以 3 个新政策为突破口,尤其 是要把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 零售等 5 类行业的各类企业作为重中之重。以县(市、区)为单元,采取实地走访、与商务等部门协作、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对辖区 内企业逐一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家不漏,符合补贴条件的 职工一个不少。
(二)完成 1 万人次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构建全市服务企业职业技能 提升行动对接体系。培训服务要做到“五清”:企业符合培训条件的 人员底数清、培训开班计划清、培训人数清、考核评价取证清、补 贴资金清。
(三)完成 0.6 万人次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培训 把农村转移劳动力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民 办职业培训学校与自然村、社区、办事处等合作,构建 “1+1”、“1+N” 培训合作机制,实现自然村、社区等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推进技 能扶贫,加大对未脱贫人员精准培训。采取更加灵活的培训形式, 开展送技能下乡村、送技能到田间等活动。统筹推进退役军人、离 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培 训。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以电子商务培训为主体,大力推进“贫 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项目制培训。
(四)完成 0.8 万人创业培训 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和开业 5 年以内的小微企业主开展创业 培训,对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开展 创业意识等培训,发挥互联网+创业培训平台功能,进一步扩大网 上创业培训规模。
(五)完成 0.1 万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 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 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面向各类企业(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 遣工除外)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年内要分别 完成 500 人、100 人的培养签约任务。对申请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 的,要即时受理,不得刻意压缩规模。
(六)完成 5000 万元专账资金拨付 落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 2020 年就 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中“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 培训补贴原则上从各地提取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规定,优先使用专账资金。对企业组织培训或开展项目制培训的, 顶格预先支付 50%的补贴资金。对补贴申请要即时受理,材料齐全 的当日审核、当日公示,较为复杂的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进行 不少于 3 天的公示后即转财政部门办理。从受理到转出,同一笔业 务在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分别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
(七)完成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5 家以上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 职业资格决定,积极推行社会化职业等级认定。建立技能等级认定 工作服务团队,深入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学会、社会培训机 构宣传政策,制作全市统一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样本,引导符 合条件的技师学院全员参与,推动 5 家以上企业开展认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 极发挥牵头职能,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是具体责任人。 职业能力建设科(股)和工作专班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 战。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压实部门责任,督促成员单位根据各 自职责,分类抓好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残疾人、在押服刑人员、贫困劳动力等各类培训。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发挥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 公室职能,坚持每 10 天开展一次调度(每月 1 日、11 日、21 日, 将前 10 日进展情况上报指定邮箱,见附件 2),每月一次通报,每 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对工作不作为、不推动、慢作为、乱 作为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约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 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审核、公示、拨付时间周期,倒排工期,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专账资金保障不力的县(市、区)要会同有 关部门直接实地督导。
(三)完善政策措施。对培训开班当日实到人数低于审批人数 的,以实到人数为当期培训开班人数。对能通过录像、远程视频连 线等手段进行有效监管的,可不再实地检查抽查;对因省职业培训 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撑等原因造成电子培训合格证书无法 及时生成的,以该培训学员电子证书编号作为领取培训补贴等的有 效凭证,审核时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培训补贴申 请表上备注说明。 (四)加强宣传动员。强化典型示范,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 用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 了解政策、明白规程、积极参与,共同营造有利于职业技能提升行 动深入实施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建科 王 情:3026260
新乡市财政局社保科 董 瑜:3688616 邮 箱:yzmz0422@163.com
附件2:新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任务推进调度表.docx
附件1:新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