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自然人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市民中心二楼126、127、128号人社局窗口
四、联系人:刘成龙
五、联系电话:0373-3026260
六、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
七、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六条: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十一、受理条件:自然人依法申请
十二、申请材料:
1.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
3.职业资格证书
4.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材料
十三、办理流程:
1.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按照《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的要求初审;
2.窗口负责本审批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受理、初审行政相对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合格的移交职业能力建设科复审;
3复审合格后,由职业能力建设科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