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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流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断社会保险关系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发布日期: 2024-07-03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一、服务对象:参保单位及职工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社保中心综合业务服务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市民中心二楼103-106号窗口

四、联系人:薛国利 

五、联系电话:0373-3078262

六、法定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发生变更时,需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变动申报名册》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受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军队文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中断社会保险关系。

辞职、被辞退、自动离职、聘用合同到期、被开除、被除名、被判刑、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停发工资待遇、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死亡、被宣告失踪、年满70周岁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同级财政全额供款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直接流动、其他情形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直接流动、经组织批准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正式调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

、申请材料:

(一)《河南省参保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二)与中断原因对应的文件材料。

其中中断原因为辞职、被辞退、自动离职、聘用合同到期、被开除、被除名、被判刑的,同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其中中断原因为辞职、被辞退、经组织批准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正式调动,下同)的,同时提供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的《职业年金补记申请表》。

、办理流程:

携带齐全需要提交的材料,到窗口103-106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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