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参保单位及职工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社保中心综合业务服务科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市民中心二楼103-106号窗口
四、联系人:薛国利
五、联系电话:0373-3078262
六、法定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十二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发生变更时,需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登记变动申报名册》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十四条: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参保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登记业务……。
十一、受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军队文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中断社会保险关系。
辞职、被辞退、自动离职、聘用合同到期、被开除、被除名、被判刑、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停发工资待遇、达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死亡、被宣告失踪、年满70周岁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同级财政全额供款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直接流动、其他情形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直接流动、经组织批准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正式调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
十二、申请材料:
(一)《河南省参保职工中断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二)与中断原因对应的文件材料。
其中中断原因为辞职、被辞退、自动离职、聘用合同到期、被开除、被除名、被判刑的,同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等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其中中断原因为辞职、被辞退、经组织批准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正式调动,下同)的,同时提供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的《职业年金补记申请表》。
十三、办理流程:
携带齐全需要提交的材料,到窗口(103-106)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