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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流程:老工伤人员信息登记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发布日期: 2024-07-03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服务对象:工伤人员

、受理部门:新乡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服务科

、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市民中心二楼116号窗口

、联系人:杨习哲

、联系电话:0373-3078623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设立依据: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解决我省老工伤问题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意见〉的通知》(豫人社工伤〔20105号)、《关于事业单位等组织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伤〔20118号)、《关于河南省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525号)。

、受理条件:

企业单位老工伤为200411日前发生工伤人员,事业单位老工伤为201111日前发生工伤人员,机关公务员单位老工伤为201511日前发生工伤人员。

十二、申请材料

1.《老工伤人员工伤建档办理表》;2.职工发生工伤后,经各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用人单位认定为工伤的相关原始材料(工伤认定书、工伤证、工伤票、事故报告、单位决定等);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原始材料;4.发生工伤后的治疗病历、诊断书、诊断证明等。

十三、办理流程:

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用人单位通过线上网厅申报或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前往市民中心二楼116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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