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1号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人才档案综合服务1号、2号窗口。
四、联系人:畅鑫
五、联系电话:0373-3072189
六、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范围,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建设。
2、《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十一、受理条件:
1、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国家机关或公证机构,因侦查、审理或公证需要,审查有关人员档案。
2、设立党委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考察、任免、聘任、调动、入党、出国等事由需要,审查有关人员档案。
十二、申请材料:政审考察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十三、办理流程:受理,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