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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流程:工伤保险社会化发放信息变更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发布日期: 2024-07-03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一、服务对象:享受工伤待遇的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服务科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市民中心二楼116窗口,或用人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厅申报。(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

四、联系人:杨习哲

、联系电话0373-3078623

、法定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第五条“ ......以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下同)作为参保人员身份凭证,实现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持卡直接结算,逐步利用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实现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化发放。

、受理条件:享受期待遇的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需变更社会化发放基本信息

十二、申请材料申请人申请修改个人社会化发放基本信息时,提供变更后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

十三、办理流程:网厅申请或携带社保卡或银行卡原件,前往市民中心二楼116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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