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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流程: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审核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发布日期: 2024-07-01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一、服务对象:专业技术人员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市行政办公楼1021房间

四、联系人:郑永丹

五、联系电话:0373-3696611

六、法定办理时限:收到申报后及时审核

七、承诺办理时限:自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申报之日起,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学时审核时限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3)三、重点项目(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十一、受理条件:符合继续教育相关上传内容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个人学时证明资料。

十三、办理流程:

1.专业技术人员在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进行学时申报。

2.单位审核。

3.主管单位审核。

4.人社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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