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专业技术人员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市行政办公楼1021房间
四、联系人:郑永丹
五、联系电话:0373-3696611
六、法定办理时限:收到申报后及时审核
七、承诺办理时限:自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申报之日起,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学时审核时限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3号)三、重点项目(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
十一、受理条件:符合继续教育相关上传内容要求。
十二、申请材料:个人学时证明资料。
十三、办理流程:
1.专业技术人员在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进行学时申报。
2.单位审核。
3.主管单位审核。
4.人社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