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甲1号市行政办公楼1017房间
四、联系人:尹秀丽 孙晓晗
五、联系电话:0373-3696592
六、法定办理时限:无
七、承诺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即办,需要研究的25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1、《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政办〔2010〕74号)“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有关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
2、《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74号)“工作人员套改工资,属于省委管理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审批,市直事业单位其他人员报市人事局审批;其他有关工资的处理,仍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受理条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调整工资标准、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机关工人调整工资标准、正常工资晋档。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发生变化后的技术等级(职务)、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4、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工资。
5、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工资。
十二、申请材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机关工人正常工资晋档:工资变动花名册和审批表,上年度的年度考核情况。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调整工资:工资变动花名册和审批表,行政任命文件,岗位设置审批花名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不同类型岗位变动人员还需携带档案。
3、调整工资标准:调标工资变动花名册和审批表。
4、调动人员工资确定: 调入人员确定工资花名册和审批表,个人档案,事业编制调整通知,流动人员登记表,岗位设置审批花名册等 。
5、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工资:试用期工资花名册和审批表,个人档案,公开招聘登记表。
十三、办理流程:
1、单位填写有关工资审批表并盖章。
2、报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