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
三、受理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人民公园北门)社保综合大楼二楼智慧就业服务大厅27号窗口
四、联系人:邵小方
五、联系电话:0373-3078130
六、法定办理时限:90天
七、承诺办理时限:一般于毕业学年8月份集中申报,10月底前发放到位。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十二)扎实做好困难帮扶。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时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对民办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要确保同等享受政策。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经毕业生所在学校初审和公示,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十一、受理条件:
适用于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困难毕业生。
十二、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脱贫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困难资质佐证材料(尽量通过信息系统协同获取);
2.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3.符合条件人员社保卡银行账号;
4.《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十三、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于8月份通过关注“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报。
2.高校初审与申报。高校就业部门通过申报系统对毕业生个人申请受理并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公示与认定。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并反馈各相关学校最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复核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享受补贴人员,并提请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