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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单: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鉴定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发布日期: 2024-07-03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一、事项名称: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鉴定

二、决定机构: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三、申办材料

四、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直接到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0373-3077317、3696656

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27、128号人社局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一次性告知单: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鉴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