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鉴定
二、决定机构: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三、申办材料
四、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直接到新乡市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办材料。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0373-3077317、3696656
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60号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27、128号人社局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