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在我省居住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我省就业或参保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受理部门:新乡市社保中心社保卡服务科
三、受理地址:
网络受理方式:群众使用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办、“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微信公众号)“河南人社”APP等渠道,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1.新乡市人民路1号(人民公园北门)社保综合大楼二楼智慧就业服务大厅1-7号窗口;
2.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与人民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市民中心二楼119、120号窗口;
3.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劳动路交叉口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5号窗口。
四、联系人:张斌丽
五、联系电话:0373-3059265
六、法定办理时限:1天
七、承诺办理时限:1天
八、收费情况:不收费
九、监督投诉电话:0373-3696600
十、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十一、受理条件:社会保障卡挂失后找回
十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年人,由监护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户口薄;港澳台居民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提交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社会保障卡
十三、办理流程:受理-决定-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