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3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90号)文件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持续推进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管理工作,督促我市所有用人单位完成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网址:https://www.hnzjgl.gov.cn)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非公领域、民营企业、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各自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实施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方法,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培训,严禁为专业技术人员指定单一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形式,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及时完成学习任务和学时申报工作。
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继续教育科目学习
(一)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打印电子证书,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当年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只计入当年,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非因特殊原因,原则上自2024年起不再开展继续教育往年补学。
(二)公需科目。2023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2023年公需科目网络培训使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课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省公需课学习平台(见附件1)进行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通过下发文件、门户网站通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公需科目免费学习的政策,提高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政策的知晓率,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实现全市共享、全员受益。
(三)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对本行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网络平台学习的运行、网络课件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管理、学时审核工作履行管理责任。
三、动态管理,加强我市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各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课程,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员组织、经费保障、后勤服务、考核评估、跟踪问效等管理制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核评估,建立退出机制,经评估合格的继续教育基地向省推荐纳入全省继续教育基地目录清单,面向社会公布。对作用发挥不充分、教学管理混乱、培训任务完成不佳的,将取消其基地资格,后续不得以继续教育基地名义开展培训工作。
四、多措并举,严格落实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认真研究培训的内容、方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好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一)各行业、各继续教育基地举办培训班,须将培训申请表、培训计划和培训人员名册等情况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开班培训。未经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和审核的培训,在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时将不予认可。
(二)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考核评价、聘任(聘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建立本单位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明确学时认定标准、学时审核时限及相关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保障和便利。
(三)继续严格落实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管理员制度。各级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学时审核、统计查询等日常管理工作,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平台使用方法,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学习条件,督促他们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申报。
(四)提高学时审核效率。自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申报之日起,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学时审核时限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或本单位未能及时审核的,后果由本人、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五)用人单位要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保障力度,依法履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文件中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和扣除所得税的规定,切实减轻专业技术人员经济负担。
2023年8月25日
新乡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函〔2023〕8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