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新乡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责任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称改革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13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含委托评审的中央驻新单位以及在新乡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五)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以及其他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委会申报评审范围和时间

新乡市各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及截止时间安排见附件1。申报工程系列电力、建筑装饰装修、腐蚀与防护专业中级职称的按照河南省2025年度职称工作安排执行,根据专业选择“河南省电力企业协会电力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协会工程系列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河南省工程系列腐蚀与防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专业)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

)关于职称申报的学历问题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关于破格申报工程师问题

企业无任何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依据学历、年限要求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时“评审类型”应选择“一步到位(破格)”。

)关于委托评审问题

非我市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市相应中级评委会评审的,需提交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外地市(省直主管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并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方可参加我市评委会评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新乡市参加职称评审。我市不具备评审能力的系列或专业,须经市人社局委托外地或外部门评委会评审。凡未按规定委托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四、申报审核流程

2025年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1. 单位账号创建与审核。单位账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依据单位性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联系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非公组织机构按照属地原则创建,由单位按照注册地联系属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创建单位账号。

用人单位账号创建后,需登录账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账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2. 个人账号创建。用人单位账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账号。

3. 个人账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待各级审核结束后,申报状态显示为评委会审查评审中时,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按要求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关于网上审核流程

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各专业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网上材料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资格审核由市直主管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并抽查。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晰、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告知修改补正,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512月底。如,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211231日前取得现职称并聘任,聘任起始时间不得早于任职文件印发时间。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7月底。

(三)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申报人和用人单位须如实、完整填写《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由承诺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加单位公章

2. 申报人员职称申报单位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劳务派遣人员,从工作单位申报,需同时上传工作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派遣合同。

3. “基本信息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4. 晋升高一级职称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并上传职称证书聘书扫描件。

5. “学习经历一栏须从第一学历填写(中专以上)至最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6. “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等且均需上传工作经历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流水等

7. 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4年的,上传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单位应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考核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公章)。

8. 申报人所有上传材料应为PDF文件格式,文件名称与上传材料一致。确保上传材料正向放置、内容清晰、图片印章清晰浏览;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或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评审委员会和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评审委员会承办单位要与评委专家、工作人员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指导其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简化申报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坚持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单位)应按拟定的具体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各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单位)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优化服务质效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具体申报、审核及政策宣传等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评委会承办部门在申报评审期间要保持服务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信访、投诉问题要调查核实,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加强综合研判,制定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统筹安排。

(二)营造良好环境

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力度开展职称领域中介机构整治。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承办单位不得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人社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官网、官媒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附件:1.2025年度新乡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3.新乡市各县(市、区)人社职称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1:2025年度新乡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新乡市各县(市、区)人社职称部门联系方式.doc

 

 

                       2025813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