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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新乡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号:新人社〔2020〕72号 责任单位: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0-12-04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市直各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推进新乡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完善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优化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增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助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随着新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推进,公立医院现行工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决定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关系到新乡市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医疗卫生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关系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效,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

二、强化责任,完善制度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在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快研究部署推进措施,认真做好改革任务落实。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本次的试点医院应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形成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分配挂钩的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加快推动试点任务落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乡市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201853号)要求,人社部门将建立《新乡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台账》,细化分解任务,各相关单位要于1215日前上报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三、摸底调研,积极推进

市直各公立医院主管部门要组织市直各公立医院认真学习《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乡市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新人社〔201852)《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乡市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人社〔201853号)文件,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指导。市直各公立医院要严格按照要求,摸清本单位的财务状况、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控制、工作量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摸清医、护、技、药、管等不同岗位的差异,摸清各个行业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级要素的价值与薪酬的关系,全面征求广大医务人员的意见建议,提出对下一阶段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市直各公立医院要在1215日前将单位摸底调研报告上报市卫健委统一汇总,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加强沟通,压实责任

市直各公立医院可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新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新人社〔201852号)文件要求和医院实际,分别向市人社局、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小组办公室提出在本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的申请,经批准后可进行试点工作。

市直各公立医院要确定一名医院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于1205日前上报主管部门,市卫健委汇总后报市人社局统一备案。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