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市本级 2021年3季度企业(单位)享受财政补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3078130
2021年第3季度企业公示.xls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