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新乡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组建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专家评审组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审认定工作,经过专家评审、现场调研、网上公示等环节,将“新乡新东人力资源产业园”认定为新乡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授予“新乡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牌子,给予园区3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
新乡市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审认定工作既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对树立优秀人力资源品牌和良好的产业导向,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