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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现人社业务 “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发布日期: 2024-09-30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477)要求,推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更加便捷、更加利民,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扎实开展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已实现全部398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市辖区。

工作开展过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市实际,对下沉市辖区受理的398项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召开了业务培训会,确保事项审批权限和实施层级不变,在保留市级办理渠道的同时,采用委托各区人社部门经办窗口负责下沉事项受理的形式,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城区内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下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人社领域业务经办质量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水平,打造审批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人社政务服务体验,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政策解答】

问题1:根据相关规定,原来需要在市一级办理的人社业务,现在可否在区一级办理?

答:可以。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开展后,市人社局委托各市辖区人社部门进行业务办理和材料受理,原需向市一级提出申请的业务,现在可自由选择向市级、或向区级申请。如企业和群众向由区级人社部门申请,则由区级人社部门将申请材料转递至市级,避免群众来回奔波。

 

问题2:在市一级和在区一级办理业务,需要的申请材料标准是否一致?

答:一致。无论是在市一级还是在区一级办理业务,所有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办理标准都是一致的,确保办事人员无论在哪办理都能够享受到标准一致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