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4〕77号)要求,推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更加便捷、更加利民,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扎实开展“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已实现全部398项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市辖区。
工作开展过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我市实际,对下沉市辖区受理的398项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召开了业务培训会,确保事项审批权限和实施层级不变,在保留市级办理渠道的同时,采用委托各区人社部门经办窗口负责下沉事项受理的形式,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城区内市、区两级人社部门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
下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人社领域业务经办质量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水平,打造审批更少、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人社政务服务体验,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政策解答】
问题1:根据相关规定,原来需要在市一级办理的人社业务,现在可否在区一级办理?
答:可以。“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工作开展后,市人社局委托各市辖区人社部门进行业务办理和材料受理,原需向市一级提出申请的业务,现在可自由选择向市级、或向区级申请。如企业和群众向由区级人社部门申请,则由区级人社部门将申请材料转递至市级,避免群众来回奔波。
问题2:在市一级和在区一级办理业务,需要的申请材料标准是否一致?
答:一致。无论是在市一级还是在区一级办理业务,所有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办理标准都是一致的,确保办事人员无论在哪办理都能够享受到标准一致的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