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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对我市2023年第六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
责任单位: 新乡市社保中心 发布日期: 2024-02-26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371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开展了支持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经局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联席办公会审核通过,我市2023年第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789家,返还金额993729.16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226—202431(五个工作日)

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373—3078806电话反映。

附件2023第六批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x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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