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惠民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35号)、人社部发[2025]1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60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向金*等7人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23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监督电话:3078806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