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见习单位建设,帮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号)文件规定,按照单位申请、资料审核、考察评估等环节,拟认定河南省佐今明大药房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宝电气有限公司、河南法言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新乡市就业见习单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拨打电话3026296反映情况,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
附件:见习单位岗位计划表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