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7〕28号)精神,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17〕29号)要求,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评审工作,拟认定长垣市产业新城综合服务中心等2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区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新乡市安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等1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为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现予公示,公示期15天。
监督电话:0373—3030210
附件:1.2022年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名单
2.2022年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名单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