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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暂停和恢复办理时间的紧急通知
责任单位: 新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7-19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为落实人社部有关社保事项在9月底前实现“一网通办”要求,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上线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39号)文件精神,我市将于20197月底,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新的业务信息系统切换上线。结合全省新系统切换上线工作进度安排,现将社会保险业务新系统上线期间最新暂停、恢复业务办理时间通知如下:

一、新系统上线期间最新暂停、恢复业务办理时间安排

(一)暂停业务办理时间安排

1.2019年7月20日24时至2019年8月15日8时,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系统暂停办理业务。

2.2019年7月20日24时至2019年8月4日24时,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系统暂停办理业务。

3.2019年8月10日24时至2019年8月12日24时,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全部暂停。

(二)恢复业务办理时间安排

1.2019年8月15日新系统上线正式运行,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恢复办理,网上服务平台同步开通服务,并同时支持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由于8月份业务办理时间较短,将本月业务办理时间延长至8月31日,优先办理补收、中断、保险待遇计算业务手续。

2.2019年8月5日,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恢复通过老系统办理业务。但在8月12日前仍无法办理征缴类业务。

二、新系统上线期间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作安排

新系统上线期间,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定点医院住院,定点药店购药业务不受影响。

三、注意事项

请各参保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市新系统上线运行最新工作安排,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 再次敬请谅解。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