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愿申报、考核(考察)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拟确定以下单位为2023年度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现公示如下:
一、2023年度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
市区12家(排名不分先后):
新乡市中心医院(含东院区)、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含北院区)、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八十三集团军医院、河南省荣军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新乡市中医院、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新乡和平医院(原新乡公立医院)、新乡市残联康复医院、新乡隆祥康复医院。
市辖各县(市)17家(排名不分先后):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卫辉市人民医院、辉县市人民医院、辉县市中医院、新乡县人民医院、新乡龙华医院、获嘉县人民医院、获嘉县中医院、新乡同盟医院、原阳县人民医院、原阳县中医院、新乡卢氏骨科医院、延津县人民医院、延津县中医院、新乡东方骨科医院、封丘县人民医院、封丘县中医院。
长垣市5家(长垣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长垣市人民医院、长垣市中医医院、河南宏力医院、长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长垣郭氏眼科医院。
二、2023年度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共5家、排名不分先后)
郑州品康假肢矫形器技术有限公司(同时为长垣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郑州舒捷假肢矫形技术有限公司、洛阳市残疾人假肢矫形器技术中心、武汉德诚义肢矫型康复器材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德林义肢矫形器康复器材(武汉)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公 示 期:2023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监督电话:0373—3078623(工作时间受理)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