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20〕35号)要求,按照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的程序,经研究决定,对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6个集体给予集体记功奖励,新乡市妇幼保健院等8个集体给予集体嘉奖奖励,郝鹏飞等 190个人选给予记功奖励,孙长安等 266个人选给予嘉奖奖励,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单位和人选有异议的,应署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出,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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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集体和工作人员及时奖励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