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开展了支持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经局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联席办公会审核通过,我市2024年第一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1467家,返还金额33691429.63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9日(五个工作日)
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373—3078806电话反映。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