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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上半年申报因病退休工作的通知
责任单位: 发布日期: 2014-05-28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2014年上半年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时间为4月1日—5月10日。 1、申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退休(退职)的职工由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属于人事代理机构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单位申报时提供个人参保信息单,个人申请书,填写新乡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二份并粘贴近期照片(用新表),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含医嘱)及相关依据并加盖医院公章(红章);与病历相符的住院清单(复印件);病休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申报地点:九楼(905室)。 4、根据新价费字〔2003〕56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鉴定费200元;(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开具的缴费通知书,直接将鉴定费缴到三楼建设银行窗口缴费处。凭缴费票据,受理病退资料)。 5、联系电话:3026390 3026077 6、监督电话:3696625(局纪委) 局养老保险科  2014年4月2日 病退(退职)需要提供: 1、个人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2、诊断证明、病历(加盖医院公章、片等)。 3、病休协议书(医疗期二年)。 4、人事档案(单位申报)。 5、登记表、鉴定表(一式二份)。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鉴定费200元(新价费字[200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