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审批,提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水平,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要求,我们起草了《新乡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修改意见邮寄至市人社局
邮寄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与新二街交叉口市民中心7楼715室;邮编:453000。
请在信封右上角标注“《新乡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将修改意见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xxszjk3026260@163.com 。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联系人及电话:刘成龙,0373-3026260。
附件:新乡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