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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274户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第4批)的公示
责任单位: 新乡市社保中心 发布日期: 2022-11-28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现拟向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74家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为保证发放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28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附件:2022年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名单(第4批).xls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