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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为就业见习单位的公示
责任单位: 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20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认定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为就业见习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见习单位建设,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6)文件规定,经过单位申请、资料审核、考察评估等环节,拟认定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为就业见习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920日至202492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拨打举报电话3026132反映情况,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

 附件: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doc


                                202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