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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迟业务系统开机时间的通知
责任单位: 发布日期: 2015-04-03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关于延迟业务系统开机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社保业务经办机构: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障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8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故社会保险信息数据汇总时间延长3天至4月10日。4月11日正式开机。
特此通知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