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通告
责任单位: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21-10-29 浏览次数: 【关闭窗口】

为方便群众快捷的申领和使用电子社保卡,自2021年1月1日起成功申领/补换第三代实体社保卡的市民,我市人社部门将为您在10月28日前同步开通电子社保卡功能,开通后的电子社保卡无需申领直接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8日期间办理的社保卡。将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批量生成电子社保卡,并签发至同步申领渠道,持卡人可通过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目前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行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和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

二、在2021年10月28日之后办理的社保卡。在社保卡制卡完成后,直接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为个人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签发至同步申领渠道,持卡人可通过上述渠道直接使用电子社保卡。

三、2021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社保卡。持卡人可按照标准签发流程,通过任一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按照实名、实卡、实人等认证要求,完成签发流程并领取电子社保卡。

同步申领完成后,用户使用电子社保卡的体验与标准签发后使用电子社保卡的体验完全一致。原服务渠道签发使用电子社保卡不受影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12333。

同步签发渠道包括: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中国工商银行APP、中国农业银行APP、中国银行APP、中国建设银行APP、中国交通银行APP、中国邮政银行APP共7个。

标准签发渠道:新乡智慧人社APP、新乡电子社保卡APP。

签发成功后,您可使用电子社保卡转移社保关系、找工作、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职业培训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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