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2020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单位2020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部门管理项目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管理项目情况表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情况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人社局部门概况
一、新乡市人社局部门主要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内设17个职能科室(单位)和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新乡市劳动就业局、新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新乡市劳务输出服务局、新乡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新乡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等9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规定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落实,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相关规定。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汇总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国家、省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新工作或定居意见。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新乡市人社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人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和局属单位预算。
1、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
2、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3、新乡市劳动就业局
4、新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5、新乡市劳务输出服务局
6、新乡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7、新乡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
8、新乡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
9、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体情况
总编制人数535人,在职实有人数552人,其中:行政在职58人、行政工勤在职3人;事业在职人数40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在职人数323人、全供事业在职人数69人、自收自支在职人数17人;离退休人员237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231人。
第二部分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收入总计15,541.04万元,支出总计15541.0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08.52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收入合计15,54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60.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80.29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支出合计1554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8.81万元,占49.09%;项目支出7912.23万元,占50.9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460.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22.0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460.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91.53万元,占96.97%;卫生健康支出469.22万元,占3.0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5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6.87万元,运转类项目支出7331.94万元,专项资金类项目支出5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28.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5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6.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16.8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7831.94万元,全部纳入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其中:运转类项目7331.94万元、专项资金项目500万元。主要预算支出项目包含:运转类项目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经费、人才交流工作经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专项工作经费、劳动争议仲裁经费、染织厂内退职工保险费生活费和电池厂两人保险费、针织厂一人保险费、借助外力改制企业厂长安置费、美康惠管理公司服务费、聘用20人工资及保险、社会化管理5人工资及保险、染织厂提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社保工作经费、职业年金虚账记实资金、移交退管中心的关闭破产企业离休人员费用、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管理费、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自收自支单位补贴、社会保障卡制作管理经费、信息化维保项目、新乡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类项目包含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5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项目情况
2020年,未列入部门支出,但由本部门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8个,预算金额126540.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三支一扶市级配套资金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招募“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并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和缴纳保险费,534.1万元。
2. 大众创业扶持资金,24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宣传、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奖补、创业示范项目奖补等,市财政需安排300万元。
3. 提前下达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12200万元。
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补助64398万元。
5. 原755厂等三所子弟学校退休教师工资补差资金153.88
6.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47885万元。
7.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1000万元。
8. 企业、差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市直企业建国前工人取暖费13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3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 年预算减少1.31万元,高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预算数与2019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2019年实际执行数为14.79万元,2020年预算比2019年实际执行增加2.94万元。具体原因为部分单位2019年公车未产生运行及维护费用,按照每辆车1.3万元预算进行测算出的预算数字高于去年实际执行数。2020年度我部门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合理安排公务用车使用及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5万元, 2019年实际执行数为4.4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高于2019年实际执行数。主要原因:2020年度机构改革工作基本收费,公务员招聘及事业单位招聘将同时开展,预计招聘规模会大幅增加,因此考试时产生的用餐费用会有所增加。同时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项目情况
2020年,无本部门管理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人社局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23.1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十四、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6.55万元,主要是:货物类采购支出预算22.3万元,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家具;服务类及软件类非资产项目73.25万元,用于进行采购印刷及应用软件购买及维修维护及其他服务类项目,工程类项目11万元。其中:纳入资产购置预算项目22.3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家具。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2020年购买新乡市12333电话咨询服务,项目金额20万元。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对2018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6296.78万元,主要项目结果根据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自评,我们认为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各项资金能及时到位,项目管理规范,指标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基本实现,享受到资金的对象满意度较高,评价等级较高;存在的问题个别项目资金预算与实际开展情况有差异,出现结余或者是差额情况。
2020年拟对2019年所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金额3221.84万元,主要工作思路一是根据要求,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绩效评价方案。二是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对涉及使用人事考试经费的业务科室,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三是收集资料。了解各科室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听取他们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意见和建议,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四是分析评价。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研究并进行评分。五是编写报告。按要求拟定绩效评价报告。
十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资产总额2359万元,较上年减少24.79%。其中:固定资产1094.76万元,无形资产119.5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一般债务收入:指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收入。
三、盘活存量资金: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安排使用的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教育部门收取的,暂不缴入国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项收费。
五、单位其他收入:指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不缴入国库、财政专户的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不能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开支。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能够纳入项目绩效管理的支出。根据项目管理方式不同,依次选择“专项资金、投资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其他项目”。其中:
专项资金,指根据《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规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经市政府批准,由市级财政在一定时期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实行目录管理。
投资类项目指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纳入发改委项目储备库或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项目资金
运转类项目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单位自身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工作,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单项金额较大、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包括办公大楼的运行维护费用、金额较大的专项工作经费、大型维修经费等。
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三类项目外的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从公用经费中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部门管理项目:根据预算管理的特点,由主要部门实际管理,但未纳入部门支出的项目,主要包括: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部门负责管理的市本级的支出项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