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3 信息来源: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现就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地点:平原示范区平原外国语学校。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得他人代替。

(三)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持学生证及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近期免冠正面2寸红底照片2张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填写的《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四)注意事项

1、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当场领取《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

2、本人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

二、报考在职教师岗位考生领取面试通知单

通过审核的报考在职教师岗位考生(名单见附件2)请于2018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携带身份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到平原示范区平原外国语学校领取《新乡市平原示范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


咨询电话:0373—7553179 7553035

监督电话:0373—7553028



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3日


附件1高校毕业生岗位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在职教师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xlsx

附件3 平原示范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教材(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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