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现场检查及专家组确认,王冬雁等102人(名单见附件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7月2日前向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局机关纪委:0373-3696694
养老保险科:0373-3026390
鉴 定 办: 0373-3026197
新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业务提醒:
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劳资人员和县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于7月4日持单位介绍信及公示无异议证明至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28窗口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结论书领取后,各单位劳资人员可到市民中心2楼113窗口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病残津贴领取手续(相关要求见附件2)。
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病历资料退回,市直单位职工可在新乡市市民中心2楼128窗口领取鉴定结论时一并取走,各县(市、区)职工在县区人社部门领取鉴定结论及病历资料。未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可在鉴定结论领取15日之内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省鉴定中心电话:0371-67110732
(附件1)2025年上半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名单.xls
(附件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病残津贴申请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