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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中专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0-19 信息来源:
  为帮助大学生顺利创办企业,降低大中专学生开业成本,对初次创业的大中专学生(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给予5000元创业(开业)补贴。申报人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个人可向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高校毕业生直接向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下半年申报截止时间10月20日。咨询电话:3078861
                  
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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